项目应用产品:螯合树脂
项目规模:700
项目地点: 江苏 无锡市
项目简介: 螯合树脂在电镀废水上的应用 企业实现废水持续再利用和重金属资源化 作为一种表面处理技术和制造业的基础工艺之一,是高端技术和现代工业体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航空航天、电子通信计算机、兵器装备、石油化工、造船、五金工具和机械制造中应用广泛。随着电镀建设项目的不断发展,对环境产生的污染也愈加明 河南发布电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为了进一步规范电镀行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保护生态环境,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起草发布了《河南省电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原则要求(修订)(征求意见稿)》作为对电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规范。 《审查审批原则要求》中明确指出,新建(改、扩建)电镀项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相关要求,新建电镀项目应建设在污水集中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齐备的产业集聚区或专业园区,并符合园区发展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环评”对水污染防治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审查审批原则要求》对于水污染防治提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治、深度处理、分质回用”的原则,设计全厂排水系统及废水处理处置方案。电镀企业应推行电镀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含氰废水、含六价铬废水、含配位化合物废水须单独收集、单独预处理后才可排入电镀混合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非电镀废水不得混入电镀废水处理系统。 《审查审批原则要求》还要求,镀铬、镍、铅、镉的电镀工段废水(包括含铬钝化、镍封、退镀工序)及清洗废水(应全部回用,实施零排放;其他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尽可能回用,优先回用于清洗等水质要求不高的工段。 与此同时,外排废水原则上应纳入区域废水集中处理厂处理,现有企业改扩建且外排废水确不具备排入区域集中污水处理厂条件的,排放应满足相关流域标准及《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排放限值要求,并满足我省及当地重金属污染控制要求,重金属排放指标进行区域减量替代。全厂原则上只能设一个污水排放口。